第五十二章 前倨而后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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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锦衣卫出现之后,海玥明显地感到,这位师爷的态度变了。

    以前是客气,但隐隐有些高傲。

    现在虽然没直接前倨而后恭,但也只是恭得不是那么明显而已。

    闵子雍其实很想问一问,你到底知不知道,陆炳是什么来头?

    不会真以为人家就是一个小小的舍人吧?

    锦衣卫舍人,一般是由未正式袭职的锦衣卫军官子弟担任,真论起来,连品阶都没有,但此人可是跟在锦衣卫都指挥使身后学习的,普通舍人能有这份待遇?

    吴麟身为巡按御史,面圣的机会也是屈指可数,陆炳每隔一段时日就能入宫,普通舍人能有这份待遇?

    不过闵子雍转念一想,这种话轮不到自己来说。

    知道人家背景的,还巴结不上呢……

    也就此子赤诚之心,才能见上一面,就被陆炳念念不忘,特意派手下来送信物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他当然得转变思路。

    吴麟原先急着还人情,也是怕海玥现在攥着,有朝一日求到头上的,就是一件大事。

    但瞧着现在这个势头,将来谁求着求还说不定呢!

    闵子雍露出亲近之色,正想着如何弥补一下之前造成的小小不快,海玥就问道:“闵师爷,之前那个迷雾村落的事情,你说使了重金,方知这是当地的一门魇镇,这个消息,是从哪里得知的呢?”

    闵子雍面色一变,推心置腹地道:“十三郎,这等诡事,还是敬而远之为好啊!”

    “我原本也不想过问,但现在同室之人做此噩梦,便是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剑。”

    海玥目露坚定:“与其有朝一日,一夜醒来,我的亲友也对我说,梦到了这等怪梦,惶惶不可终日,倒不如未雨绸缪,先查个清楚!”

    闵子雍抿了抿嘴道:“当地人对此讳莫如深,不肯多言,是一个流徙之徒……”

    海玥看他有些迟疑,微笑道:“我出身琼海,见的流徙之人还少么?”

    海南位于中原王朝最南端,孤悬海外,是流放地里面的流放地,以琼山为例,别的地方的文化遗产,人文古迹,都是出过哪些名人才子,琼山可好,一座五公祠,纪念的是唐宋两朝被贬职过来的五位名臣……

    如此也难怪海南处于地域鄙视链的底端,连广东其他地方都看不起海岛上的人,但海玥自己不会看不起自个儿,坦坦荡荡。

    闵子雍定了定神,开始回答:“此人叫燕修,听说原是京师贵人的门客,受牵连流徙至此,在市井之中颇有人面,只是十分贪婪,但凡问他什么,都屡屡索取钱财……我带十三郎去吧!”

    “劳烦了!”

    闵子雍很快从衙门牵来两匹马,带着海玥,朝着濠畔街而去。

    宋大中祥符七年,广州知州邵晔在子城凿出一条玉带濠,以通舟楫,船只来往,于濠畔进行贸易,故得此名。

    经宋元明三代经营,濠畔街已经是广州府最为繁华的商业区,《广州新语》中有记载,“香珠犀象如山,花鸟如海,番夷辐辏,日费千万金,饮食之盛,歌舞之多,过于秦淮数倍。”

    由于古人描写起来,往往夸大其词,是否能过于秦淮数倍,这得打个问号,但当海玥抵达濠畔街外围时,见到的确实是一片繁华的码头景象。

    濠畔街紧邻着河道,不断有船只进出,船上也满载着货物,漕工熟练地操控着船只,卸货交易,忙忙碌碌。

    “此处应是岭南最繁华的街道了。”

    闵子雍做出评价,带着他拐入一条小道,指向尽头一个门面很小的酒馆:“那里就是燕修的馆子,我再度登门,恐怕此人要价更高……”

    一路上,海玥除了打听通判宗承学死前的具体情况,就听这位师爷念叨对方如何贪婪了,干脆道:“不如我一人进去吧!”

    “也好!”

    闵子雍点了点头,从腰间取出钱囊:“这是应急所需,还望十三郎切莫推辞!”

    海玥确实没有推辞,接了过来:“多谢!”

    闵子雍涌出笑容:“莫客套,莫客套,我在外等候!”

    海玥其实想说不必等,但瞧着闵子雍不会离开,便也随他,举步朝里面走去。

    进了小酒馆,发现相比街边其他店铺的热闹,此处十分冷清,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酒保,正趴在柜台上打盹。

    而正中的桌子前,身着灰布长衫的大汉背对着门口,自斟自饮,一柄长刀随意地靠在桌边,刀鞘斑驳。

    “生意上门了!”

    海玥刚刚走入,那大汉头也没回,略显沙哑的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“何以见得?”

    海玥眉头一扬。

    “从公子的脚步里听出来的,你不是误入的酒客,而是专门来寻我的!”

    大汉放下酒杯,转过了身。

    一张棱角分明的粗豪面容印入眼帘,下巴上留着短短的胡茬,左眼角有一道狰狞的疤痕。

    不比宋朝的流放之人都要刺配,明朝除党逆家属外俱不黥刺,这道狰狞的疤痕已经能说明很多。

    伤在这个地方,大多数人基本也就呼吸不到这人世间的空气了,这位还能悠闲自得地饮酒,手上自然有硬功夫。

    此时大汉举起酒香扑鼻的杯子,做了个敬酒的姿态:“我这里的规矩,公子可清楚?”

    “钱?”

    “不错!”

    大汉咧嘴一笑,张开手指:“广州地界,没我不知道的秘密,但再小的秘密,你既然问到我燕修身上了,都得五两银子!”

    饶是有了心理准备,海玥还是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直接要银子?

    还是五两?

    你怎么不去抢?

    不比电视剧里交易都是用金银,真实历史上一直到清朝,银子才作为货币在民间流通,明朝中后期除了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达,银两流通较畅,其他地方都是大户人家才用的。

    所以一条鞭法受后世诟病的一点,就是高估了民间的白银储备与流通能力,政策一出,逼得许多地方的老百姓被迫在秋收后集中卖粮换银,以致于粮价暴跌,贱卖贵买。

    想想北方、中西部地区都是如此,岭南更不必说,银两绝对是大户人家公子才用的。

    海玥之前随身带着碎银子,还是因为英略社被四哥经略得红红火火,跟巨富比不了,但在普通人里面绝对是颇有家资了。

    且不说银两的稀少,单就价值而言,明朝中期,万历前后,五两银子的主流购买力大致等于后世三千元到四千元,如今嘉靖九年,物价比起万历时要更人性化些,广州府普通人的月收入,也就在半两银子到二两银子,五两银子,便大约是寻常人半年的收入。

    不过反正闵子雍贴心地资助了钱囊,海玥直接取出,从里面掏出一块银锭,直接问道:“琼州府衙通判宗承学于两个月前来到广州,后遭遇不幸,我要知道详细!”

    “公子是爽快人!”

    大汉探手拿起银锭,轻轻一捏,便确定了真伪,这才站起身来,走到柜台前,重重敲了敲:“小川,别睡了,起来干活!”